专业知识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业知识 > 排污许可证:由排污单位申报载明在副本中的三项内容

排污许可证:由排污单位申报载明在副本中的三项内容

发布日期:2021-09-06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官网

访问次数: 1918

按照相关规定,以下三项登记事项由排污单位申报,并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录:

1、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

2、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

北京玉龙天行专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北京地区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其他问题请关注本网站专家答疑的详细解释,也可致电咨询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得到专业的答复和指导,业务咨询电话 18600362324    13601050770  在线咨询qq352375123  44974968(注明咨询) 网址http://www.jyltx.com 。


上一篇:排污许可证必须由环保部门审核的四项内容

下一篇: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载明的二项内容

在线留言

(2小时内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