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3-29]
- 朝阳区和平街14区简易住宅楼改造项目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2-22]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时间及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公开公示[2024-02-01]
- 宠物病理检测及PCR分子筛查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23]
- 联东北京U谷中试区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04]
资讯中心
排污许可证必须由环保部门审核的四项内容
按照国家的规定,下列四项许可事项由排污单位申请,经核发环保部门审核后,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进行规定:
1、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的位置和数量;
2、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3、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北京玉龙天行专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北京地区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其他问题请关注本网站专家答疑的详细解释,也可致电咨询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得到专业的答复和指导,业务咨询电话 18600362324 13601050770 在线咨询qq352375123 44974968(注明咨询) 网址http://www.jylt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