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业知识 > 北京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对碳排放管理的要求

北京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对碳排放管理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1-09-06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官网

访问次数: 1765

2019 年 04 月 01 日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11/T 642-2018),新标准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涉及到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为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2、测算边界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
       3、二氧化碳排放源为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物理单元或者过程。
       4、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应自行核算生产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二氧化碳排放按
照附录 B 的要求核算。
       5、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 2000 吨(含)~5000 吨(不含)二氧化碳当量的测算主体,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核算和报告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6、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 5000 吨(含)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测算主体,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履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责任。
      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建设项目环评、环保验收、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有关建设项目工程咨询、环保手续的以及建设项目办理立项、环评、能评、稳评的详细情况请咨询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得到专业的答复和指导,业务咨询电话 18600362324    13601050770  在线咨询qq352375123  44974968(注明咨询) 网址http://www.jyltx.com 

上一篇:上海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六个条件

下一篇:编写商业计划必需重视的风险分析内容

在线留言

(2小时内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