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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低风险项目备案办理的三项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6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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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经信局于2021年5月31日以京发改〔2021〕773号文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低风险项目备案的三项新规定,分别是:
       1、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以及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央企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属于低风险项目范围的,按照低风险项目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备案。
       2、低风险项目备案实行“一表式”申请和受理,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同步申请办理项目备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备案机关通过系统即时自动办理项目备案。
       3、低风险项目备案证明应通过系统即时自动生成,需要备案证明的项目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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